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推进工作秩序有序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营造我院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贵阳中医学院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贵州中医药大学处级及以上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修订稿)〉的通知》(贵中医党办发〔2019〕35号),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二、各教研室(实验室)、各科室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三、出勤标准:
1、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院将对坐班教职工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2、教研室人员原则上不实行坐班制,新进教师坐班情况由教研室主任提出相关要求。工作日内教研室人员必须参加学校(院)的各项集体活动,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确因有事要离开贵阳市,须提前报教研室主任批准并填写《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征得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同意。
四、考勤记录:
各科室负责人须在每月25日前(若遇节假日则提前上报)将上月考勤记录报院党政办。体育健康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教职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上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并以此作为考核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之一。
五、请假销假手续:
依照国家规定,除节假日和休息日外,教职工还享有婚假、生育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假期,教职工享受假期需办理请(销)假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①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或病假证明,向所在部门请假,必须在3天内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7天以内的(含7天),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请假7天以上的,须由所在学院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
②事假:由本人提出申请,3天(含3天)以内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3天以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各项假期按下述审批权限签发意见办理请假手续。正处级请假的,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副处级请假的,征得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科级、副科级党政管理干部)请假的,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学院书记或院长审批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其他教职工请假的,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3、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表送院党政办备案,并在假期结束后如期办理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在原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请假时间计算:
请假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假期中包含节假日的,按照国家规定连续计算假日,不再增补。
七、处理规定:
凡我院教职工请假未被批准强行离校、未履行正式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校(含留便条请假、托人代请假等)、未经院领导批准续假不归者、事后补办病事假者均属违反考勤规定,一律按旷工处理。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将与职称、职务评聘挂钩。
八、本条例须在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前提下生效。
未尽事宜,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议定。
附件: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
附件:
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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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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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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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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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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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天(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
前往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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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年 月 日 |
科室、教研室 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分管 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主要 院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销假时间 |
本人于 月 日销假。 签字: |
销假经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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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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