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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工考勤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2019-09-02 16:03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推工作秩序有序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营造我院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贵阳中医学院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贵州中医药大学处级及以上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修订稿)〉的通知》(贵中医党办发〔2019〕35号),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二、各教研室(实验室)、各科室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三、出勤标准:

1、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院将对坐班教职工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2、教研室人员原则上不实行坐班制,新进教师坐班情况由教研室主任提出相关要求。工作日内教研室人员必须参加学校(院)的各项集体活动,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确因有事要离开贵阳市,须提前报教研室主任批准并填写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征得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同意。

四、考勤记录:

各科室负责人须在每月25日前(若遇节假日则提前上报)将上月考勤记录报院党政办。体育健康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教职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上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并以此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之一。

五、请假销假手续:

依照国家规定,除节假日和休息外,教职工还享有婚假、生育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假期,教职工享受假期需办理请(销)假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①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或病假证明,向所在部门请假,必须在3天内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7天以内的(含7天),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请假7天以上的,须由所在学院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

②事假:由本人提出申请,3天(含3天)以内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3天以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各项假期按下述审批权限签发意见办理请假手续。正处级请假的,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副处级请假的,征得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科级、副科级党政管理干部)请假的,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书记或院长审批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其他教职工请假的,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3、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表送院党政办备案,并在假期结束后如期办理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在原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请假时间计算:

请假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假期中包含节假日的,按照国家规定连续计算假日,不再增补。

七、处理规定:

凡我院教职工请假未被批准强行离校、未履行正式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校(含留便条请假、托人代请假等)、未经院领导批准续假不归者、事后补办病事假者均属违反考勤规定,一律按旷工处理。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将与职称、职务评聘挂钩。

八、本条例须在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前提下生效

未尽事宜,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议定。

 

 

附件: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

 

 

 

 

 

 

 

 

附件:

体育健康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

 

姓名

单位(科室)

职务

委托负责人

职务

请假时间

 天(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前往何处

事  由

 

 

年  月  日

科室、教研室

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主要

院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销假时间

本人于   月   日销假。            签字:

销假经手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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