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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使用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次数:

  开放时间:每周二、周四、周五、周六,下午17:30-晚上20:00。

(一)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或服药治疗后的三小时内使用健身器材。

(二)自觉维护健身房内的公共卫生,严禁在健身房内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大声喧哗;严禁在健身房墙壁上乱涂乱画及踩踏。

(三)文明健身,禁止在健身房内赤裸上身。

(四)使用健身器材时,须穿运动服、鞋,禁止穿高跟鞋、皮鞋使用健身器材。

(五)使用健身器材时,要爱护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与移动,如有造成健身器材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爱护健身器材,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发生碰撞。

(七)健身前请先做好热身运动,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加大运动量。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八)健身完毕时,应自觉将各种健身器材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九)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或任意挪动。

(十)健身结束后,请将健身器械关闭、并将电源插头放回原位,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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