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800米(女)/1000米(男)。
二、测试对象
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含专升本)。
三、评分标准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
四、测试时间
2026年4-6月。
各班级负责测试教师安排见附表1,请各班级班长或体育委员,于3月27日前与负责本班级测试的教师联系确定测试时间,逾期不予以安排测试。
五、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完成身份确认和测试。
(二)学生测试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三)确定好测试时间后,测试当天学生需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并按要求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
(四)严禁一切作弊行为。对体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本项成绩按无效处理,同时上报学校,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生体测工作,传达通知到学院每个学生;学生若因个人原因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测,由此影响评优评奖、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事宜,以及造成学籍档案材料缺失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五、请假、免测申请
(一)因公假、私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需出示辅导员批示的假条,与测试老师另行确定测试时间。
(二)学生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测者,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